晴空夏夕

因为我真的专程来同你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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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勇】树犹如此(下,一方死亡)

◆南美之行对国家的描写概念皆来自三毛《万水千山走遍》,她于1981年写此书,30多年国情定有巨变,还请考据党不要过于较真。祝食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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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难驻

维恰的后事是由爸爸妈妈和他的父母帮忙操办的,因为没人敢让我去做,就连遗体都是火化当天才见了第二眼。他们说当时的我是疯了,死死地扒住停尸台不肯让工人往里推,被硬打了一针镇定剂才安静下来。浑身无力的我躺在床上,想到此刻丈夫正在焚尸炉里,锋利的钢刀戳破了他的皮肤和内脏,接着高温会烧化他的肌肉,剩下的骨头要被机器碾成粉末,这样就能让他修长挺拔的身躯被装在小小的骨灰盒里,我恨不能自己也死去千万遍。想着,又突然意识到,他听到的最后一句到底也不是“我爱你”。

痛,却哭不出来了。

那是我的丈夫啊,我这辈子的幸福都得之于他。

过了好些日子,在我能和人正常交流后,妈妈才敢把维克托的婚戒和他的一小瓶骨灰交给我,它们被挂在胸前,未曾离开过片刻。



 

多年之后,有人问我当时的心境,其实整颗心都被剜了去,随丈夫葬下,哪里还有什么心境可言。

那些日子我失眠,一定要把家里所有的房间一遍又一遍地收拾干净,得自己折腾到精疲力尽再吞几片安眠药才能勉强休息,否则闭上眼睛便尽是维克托的模样。家里也四处都是他的东西,他好像一个隐秘亡魂存在我身边的每一处角落,我随他飘荡,最终分不清死去的是谁。

我呼唤他求他出来,请将他拥有的一切,包括我都尽数带走。在梦里我和丈夫相会,看见他依旧是那样耀目,鲜衣怒马,恣意飞扬。身后有雪原,有花海,有我们结婚的教堂,他牵起我的手,吻在了指尖,然后我醒来,仍是孤枕空床。

又过了段时间,我发现在白天我能不借安眠药睡着,那就只好熬,把晚上熬过去才能休息,可是夜那么长,那么冷,我守着窗,听院里红枫窸窣的声音,从天黑等到天亮,好像等过了几个百年,然后太阳出来了,把头缩进被子里,在梦中看见我的爱人。

可这样日子也过不了几天,更多时候我白天要去来来回回地在各部门奔波,处理维克托的后事。我机械地签字,一遍又一遍地被人提醒着自己的丈夫已经去世,一遍又一遍地被人安慰着节哀顺变。

后来的一天,我终于把事情都办的完了,便去墓园看他。其实我并未来过几次,以前每每站在这里总疑心他在地下唤我,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指甲缝里尽是泥土。

我知道即使将十指挖得鲜血淋漓也寻不到那个和我相依为命的人,所以便不敢常来。可这次还好,没有再幻听,我给他换了束花,扫净了落叶,靠着他的墓碑坐了片刻,没想到竟睡着了,还是天色全黑后守墓的老人把我叫醒的,那是我在他死后睡得最安稳的一觉。

于是我便知道了,以后晚上回家后随便吃点儿什么,就开始处理白天积攒的事,回复朋友、整理证件材料、往单子上的账户里打钱、再看看读者的来信……等到天亮了,带一瓶水,披件厚实的外套去墓园看他,靠着丈夫的墓碑睡上半天,醒了也不离开,偶尔会看见有新的骨灰送进来,旧的骨灰拿出去,有的墓三天两头便有新的花束,有的墓上蒙了厚厚的尘土也无人照料。我知道他有洁癖,所以给他打扫得极干净,就好像他昨天才刚刚下葬。

如果时间还有,便也顺带给旁的墓一起扫了,这样才好求求他们,帮我多照顾照顾丈夫。

这样的生活方式持续了半个多月便被打破了。那日,我醒了,日照西斜,我看见母亲就站在面前,而地面上有个被拉得老长的影子,回头才发现,是父亲站在背后替我挡住了阳光。

墓前又放上了一束鲜花,那一定是他们买的。我撑着墓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活动了酸麻的腿,想表现得轻松些让父母先回去,开口,却哽咽了。

父亲从身后走过来,劝我别太劳累,应该在家休息,扫墓交给他就行了。我本想好好应下,脱口而出的却是只有在这里才能睡着的真相。

恐怕是这些日子委屈憋闷得太久了。

我看见母亲愣了,僵在原地,眼睛里瞬间泛起水光和痛苦,她是震惊了,心疼了,她方才明白她儿子的未来是要比想象中更不好过的。

我沉默着,想从母亲身边离开,她急急地扯住我的袖子,怕攥皱了布料又稍微放松力度,青白的骨节回了点儿血色,在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想叫我回家里吃顿饭。父亲也在旁局促地搓着手,说,他们都想我了,真利姐也赶回家了。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这两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是那么陌生,我不应该有这样如履薄冰去恳求儿子的父母。

我是个不孝子。

我回了他们经营半生的温泉旅馆,母亲还在准备,让我去泡泡温泉,走进去,温泉池和雕塑仍是旧的样子,如我看见维恰的第一眼。

不敢看却又挪不开眼,像极了那时的他。

直到父亲来叫我,思绪才得以收回,饭桌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姐姐姐夫欲言又止,都被爸妈用眼神止住了,一顿饭吃得极闷。

晚上他们又央我在家睡下,想来那房子里已无活物回与不回都没了区别,便应下。只是今天已在墓园睡过现在没了倦意,想了想,从地上爬起来进了浴室,洗把脸,顺势把这些天长出的胡茬也刮了。镜子里逐渐显出了平日里的模样,但仍不敢细看,怕看见瞳仁里消不去的相思和渴望。

还是走了,叠好被褥,留下纸条,脚印步步延伸,直到我和丈夫的家门前,这辈子都不会离开这里了,这是座活死人的墓穴,而我只是要在里面等死。

因为在这里,我曾感受过幸福。

院里那株红枫在雪下病恹恹的,怕也是活不长了。




 


暂时离开

那日我刚从医院领回了体检报告,是在身边所有人的建议请求下去的,看也没看便扔在了桌上。突然门铃响起,才记起尤里说要来看我,开了门是他不错,怀里却还抱着一只贵宾犬。他告诉我,这是马卡钦的后代,当初我们把马卡钦从俄罗斯带回来,它的孩子就留在了那里,没想到现在竟然还能见到。

尤里还是那副老样子,嘴毒,把狗塞给我,说是他受不了了想让我养。那孩子是想得太简单了,如果我想死,哪是一只狗就能绊住的?

可我还是留下了,叫它“小维”,小维给家里带来了活气,很可爱,也很亲人,不怕生,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它常常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悲悯地望着我,容易让我想起它先辈的主人。

这样没有实感地过了一年多,在一个天气回暖的午后,我面对着第三次来邀请我的诸冈编辑,接受了出版社的建议——去一趟南美。

我笑着,拍拍对方的肩,允诺如果还能够写的出东西便都投给他们旅行专栏。

临行前把满院的花草、红枫都交给了邻居,我知道她喜欢这些,在维恰死后也常常可惜于我对院子的漠不关心。当然,小维也是亲她的。

思量再三,还是没有把别墅钥匙从给她的钥匙圈上卸下来,又告诉她做到一半累了可以进来歇歇,想了想又觉得太麻烦人家,赶紧补充说,不用管得多勤,有些救不了的死了就死了。

她只是点点头,叫我放心。

走时很多人来给我送别,甚而还有精通消息的媒体记者,他们簇拥着我,我自然是不喜欢的。

终于上了飞机,靠窗位,转头看见机翼,后来引擎轰鸣,我离开了这片土地。



 


南美之行

其实我早该明白,南美之行,终究是只有我一人了。

这次旅行我来得极随性,每个国家都做足了功课,然后随便安排行程,走到哪里都知道该做些什么。也没有多么刻意地按嘱托注意安全,想来大概也是运气好,或是冥冥中有人庇佑,除了在委内瑞拉海关被克扣了行李也没什么大事。

只是在洪都拉斯,一下飞机就看见了掮着枪的军人,心里难免紧张了起来。刚走出机场便有一双双小手伸过来,小心地把零钱散了去才开始按照地图寻找之前订好的旅馆。也怪我,当时太晚,着急歇息便穿了小路,走到一半有人夺了我的钱夹便跑,还是个孩子,可身手却相当灵活。一点钱丢了倒是无妨,只是里面夹着我和维恰的第一张合影,就不能单纯的自认倒霉了。我在幽暗的小巷里大喊着却不敢猛追怕逼急了他,我只会几句简单的西语,赶紧都抖落出来,也不知是哪个词起了作用,他终于停下,狐疑地看着我。我连忙比划起来,西语英语混杂着,他似乎明白了,打开钱夹,顿了几秒,把钞票都抽了出来,然后掂量几下把钱夹扔了回来,跑掉了。

看着失而复得的东西,我竟只顾庆幸而忘了去责怪那小偷。

当然,这左不过一个小小的插曲,并未影响我对这国家的印象,也请不要误导了你们。


我不大喜欢在繁华都市里穿梭,便总是往那些乡镇村落里钻,自然看见的也尽是些活在底层的辛劳人们。孩子们衣衫褴褛地从泥巴和木头搭成的房子里跑出来,欢喜惊叫着去迎接母亲,迫不及待地分掉了那双粗糙大掌里的几片饼干。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明亮的眼睛里是对山那面的渴望。山区里,粮食和水自是不够的,不忍心管淳朴的老妈妈多要,只能顿顿半饱饿着肚子。还经常会忍不住把碗里唯一的一块肉喂给那个爱往我怀里钻的女孩子。那里唯一可以下榻的地方是个木板拼起的小房间,睡觉时能听见虫子落在被上的声音。

后来回了首都要转飞机去邻国,终于舍得给自己吃顿好的,住进了连锁酒店,在盛满热水的浴缸里洗掉一身的灰尘。我一边嚼着嘴里的牛排,一边感叹着高到离谱的物价,默默算了算,一天大概花去了这里平民一年的收入。我隔着擦得干净的玻璃,街上的乞丐,心里一阵阵的难过起来。

那是我在丈夫死后,第一次真心实意地为别人感到痛苦,那些于我而言真真正正的,活得贫困艰难却坚韧的陌生人。

自那以后,我虽仍在午夜怀念丈夫,却不会整宿整宿地睡不着了。


南美的最后一站我去了巴西,正好是二月中旬便前往里约,想要感受一下世界最负盛名的狂欢节。那里热情、欢悦且狂放,是一片艳俗繁华的景象,像一场浓郁得化不开的梦境。我站在人群的边缘虽尚未完全抛弃郁结,却也能发自内心地笑着跟着队伍前进。因为实在太过拥挤,不小心踩到前面人的鞋后跟,忙连向人家道歉,他转过身,竟是一张让我感到炫目的脸。他像极了我的丈夫,尤其是他湛蓝色的深邃眸子与曾经的那双别无二致。

他告诉我没关系,然后看着惊愕的我笑了,阳光下的他十分美丽耀眼,那些光芒透过他银色的发尾刺进我的眼睛。他的脸上抹了油彩,平白地添上些侵略性,像栖息在非洲热带草原上的雄狮,野性蛰伏在颀长的身体。我的眼眶必是发红了,他微微俯身,用一口纯正的英音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说无事,正欲离开又被突然叫住,腕子被微凉的手指握住,转过身,手里就被塞了一个冰淇淋进来。他说是给朋友买的,可他们被人群挤散了,干脆就送给我。没给我拒绝的余地,说完这句话,他马上就重新挤进了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没了踪迹。

我忍着胃痛,在狂欢的街道上,一点点地舔完了那个要化的冰淇淋。眼前还是那双眸子。

其实,我曾经以为我能看着他的眼睛老去。

后来,大概是那个冰淇淋引发了肠炎,我在宾馆里足足折腾了两天,才登上了飞往日本的飞机。




 


重建家园

除了邻居我没告诉任何人我要回来,因为我得拿回钥匙。

她把钥匙放在我的手上,又牵出小维,进了院子,才发现那红枫在邻居的照顾下竟长得极好,叶子尽是红了回来。更别提剩下的那些花花草草,皆是被照顾到了。开了家门,小维蹦哒着跳上沙发,走了这么久,竟也不见积灰,定是邻居帮忙收拾擦拭过了。

明明该是熟悉无比的家,走在里面却觉得陌生,一点点踱到厨房,发现空掉的调味料瓶子摆了一拍,下面压了张纸条——

勇利:

我在你回来前把一楼打扫了,二楼是卧房我不好去。空瓶子我不知道能不能扔,就摆在这里了。

我就是用这些东西给丈夫做了最后一顿饭,我把一个酱油瓶拿了起来,因为太久不用都蒸发掉了,只剩下黑糊糊的一片留在平底,原来我已经这么久没碰过厨房了。

眼泪猝不及防地砸在了上面,看着它在瓶子上滚动落地,我终是哭了出来,坐在地上,蜷缩起来抱住自己,泣不成声。这是在丈夫死去后我第一次哭,能哭就好,我多庆幸我还能哭,这说明我不再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哭过了,小维来顶我的腿,我摸摸它脑袋,然后起身,把那些瓶瓶罐罐都扔进了垃圾桶。出门,去了商店一趟,买回所有该用的调味料和不少食材。空了一年多的冰箱被重新填满,厨房重新飘起了属于人间的味道。我给自己做了一顿饭,作为这一年多折磨自己的补偿,看着面前还冒着热气的味增汤,眼前又朦胧起来。伸手将胸前衣服下的瓶子拽出来,指尖在玻璃上摩擦着,我轻吻丈夫的骨灰,在心里默念:

维恰,我要开始没有你的新生活了。


我又去了一次医院,全面体检,查出不少病症,这次是诚心悔改了,医生开的药都乖乖吃着。还要运动,晨跑、游泳、健走、爬山我都有坚持,不过我最看重的还是偶尔有空去冰上城堡滑冰。曾经维恰常在那里训练,退役了也喜欢去滑。他曾经叫我试试,被我用不擅长运动为由拒绝了。现在我穿上冰鞋,扶着冰场外围的扶手缓慢前进。

被教练指导过几次后倒也能自己滑行了,只是仍小心翼翼害怕跌倒,在冰面上的感觉真的非常美妙,怪不得丈夫曾说过想在这上面燃尽此生。或者有的时候我不上冰,就在场外看着,年轻人们轻盈的身姿在冰场上舞动,偶尔有人会给我指,说哪一个是按照国家队陪养的好苗子。这时我就会想起维恰,想起他十几岁时熠熠生辉的模样。

可惜的是总有人会因为维恰的缘故而认出我,然后把冰场搞得一片混乱,因此给人家工作人员添了不少麻烦,我去得也就不勤了。


我没有因为深爱着丈夫而拒绝了与追求者的接触,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能幸福他看见也会开心的。

只是,除了他,真的再无法去喜欢旁人,见得人越多,就越觉得他好,他是曾经沧海,巫山之云。

那棵枫树后来长得很健壮,颜色没有褪掉,我经常会摘下几片形状和颜色顶好的送给姐姐的孩子,小家伙们心灵手巧把它们做成了叶脉书签作为回礼给我。其中一片被我夹在《我的雪原》里面,翻开书,不时地被那红灼一下眼。

其实我从没能料到失了他的日子还能过得这般淡静从容,品茗、读书、悠闲地晒晒太阳,又出了几本新书,去了几个新的地方,给孩子们讲讲课,作为特邀嘉宾露露脸,漫长的时间也就这么过去了。

再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日子了。




与他相见

前些年查出了毛病,大概是当年自己胡闹留下的病根,但也没有懊悔,只因我活得是足够充实了。我还眷恋这温暖的人世,却也不会死死扒住不放。若是病情允许,我会配合治疗好好地活下去,可我总觉得日子要到了。

因为那株我好生料理的红枫不如从前,叶子边焦了一圈。

遗嘱我早已经立好,也在捐赠协议上签了字,什么都准备好了。

我不怕死,我昨晚梦见他,他说,他想见我。

于是我便去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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